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泉洛执罚【2017】23号 |
处罚事项名称 | 关于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在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洛江供水调度中心项目施工时,夜间22时后仍然进行施工,造成噪音扰民的处罚 |
处罚事由 |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在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洛江供水调度中心项目施工时,夜间22时后仍然进行施工,造成噪音扰民。 |
处罚类别1 | 罚款 |
违法行为类型 | 环境保护违法(建筑施工噪声污染) |
处罚依据 | 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六条及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四十二条、第五十一条及《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细化标准》第八十七项特别严重档之规定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中交建宏峰集团 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|
组织机构代码 | |
企业注册号 | |
居民身份证号 |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蔡慧钦 |
处罚内容 | 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。 |
案件名称 | |
处罚决定期 | 2017-05-05 00:00:00.0 |
处罚机关 |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|
当前状态 | 正常 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|
没收金额(万元) | |
行政处罚ID | 空 |
公示日期 | 2017-05-05 00:00:00.0 |